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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费标准

2020-05-19 10:42:47

类  别

财产数

收费标准或计算方法

1、离婚案件

不涉及财产分割的

每件300元

涉及分割的财产超过20万元的

标的×0.5%

2、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

 

500元

涉及赔偿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

标的×1%

超过10万元的部分

标的×0.5%+500元

其他非财产案件

 

每件100元

4、财产案件

争议金额或份额不超过1万元的

每件50元

超过1万元—10万元部分

标的×2.5%-200元

超过10万元-20万元部分

标的×2%+300元

超过20万元―50万元部分

标的×1.5%+1300元

超过50万元-100万元的部分

标的×1%+3800元

超过100万元-200万元的部分

标的×0.9%+4800元

超过200万元-500万元的部分

标的×0.8%+6800元

超过500万元-1000万元的部分

标的×0.7%+11800元

超过1000万元-2000万元的部分

标的×0.6%+21800元

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

标的×0.5%+41800元

类 别

财产数

收费标准或计算方法

5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

有争议金额的、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

每件800元

6、行政案件

商标、专利、海事行政案件

每件100元

其他行政案件

每件50元

7、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

异议不成立的

每件100元

8、劳动争议案件

 

每件10元

9、破产案件

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,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减半交纳

最高不超过30万元

10、申请执行案件

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

每件500元

执行金额或价额1万元以下

每件50元

执行金额或份额超过1万元-50万元的部分

标的×1.5%-100元

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

标的×1%+2400元

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

标的×0.5%+27400元

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

标的×0.1%+67400元

11、申请诉讼保全措施

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

每件30元

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

标的×1%+20元

超过10万元的部分

标的×0.5%+520元

 

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

12、依法申请支付令的

 

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/3交纳

13、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

 

每件交纳100元

14、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

 

每件交纳400元

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,自2012年3月12日起,我院对一百元以下诉讼费(含一百元以下案件执行费)予以免缴。